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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!

我是一个平凡的女孩,既不是嫦娥,也不是Xi的婀娜。我有黑色的头发和明亮的眼睛。我今年13岁。我有一个外号“乐可鸡”,是同学给我起的。

我有一个好习惯。我妈总是在别人面前提起这个习惯。我很安静,喜欢读书。我从不在外面乱搞。如果让我在玩和读之间选择,我肯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书。书是我的朋友。没有书,就像没有朋友一样。

每个假期,我手里都拿着一本书看书,所以我看了很多书,我不会说我看了什么书。有一次,妈妈请我吃饭,我嘴上说好,身体却一动不动,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书。我不知道花了多久。我父亲叫我吃饭。我放下书,去了餐厅,等着吃饭。但是我等了很久,却没有看到任何食物。我不得不回房间看书。书让我明白了生命的真谛。当我悲伤痛苦的时候,它告诉我悲伤是短暂的,并不代表整个人生。如果你足够勇敢去做,你会在生活中找到幸福!

书是我的导师,没有书的帮助我活不下去。什么也改变不了我读书的好习惯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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